关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评估结果的通报
陕教体〔2014〕12号
日期:
http://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406/27/8090.html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3年,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西安交通大学等65所普通本科院校及公办高职院校进行了公共艺术教育评估。2014年5月,省教育厅召开专家组全体会议,综合学校公共艺术教育总体情况和提交的整改报告,专家组对评估结论进行认真审议,经全体专家投票确定,西安交通大学等13所高校为公共艺术教育评估结果良好(见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等52所高校为合格(见附件2)。
希望各有关高校按照“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要求,高度重视专家组提出的评估反馈意见,理清公共艺术教育发展思路,认真落实整改报告承诺的工作任务和措施,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厅〔2006〕3号)的要求,完善公共艺术教育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保证每个学生至少要通过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学分。有条件的高校要开齐8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进一步规范公共艺术教学和管理,使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附件:
附件1
陕西省普通高校
公共艺术教育评估良好学校名单(13所)
西安交通大学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西北大学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延安大学 |
陕西中医学院 |
咸阳师范学院 |
西安培华学院 |
西安外事学院 |
西京学院 |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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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