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意识,在12月4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人文管理学院张媛、罗桂华、赵凌波老师带领18级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30名学生前往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学课程实践教学活动。
全体学生在市中院宣教处师国栋副处长的带领下进入法庭,现场观摩了一起民事借贷纠纷案件庭审,路晓娟法官、张雯法官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法庭的构成及人员职责,进一步加深同学们对法官职责和法律程序等知识的理解。法庭观摩结束后,全体师生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精神”,《民法典》以及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先后参观了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科技法庭及各个服务窗口。同学们还实际操作了自主立案、诉讼风险评估、诉状智能生成、案件自助查询等智慧化法院设备及系统平台,深切感受到了近年来科技发展推动司法改革的创新成果。
最后,全体师生在市中院三楼会议室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刑事审判第二庭、信访办的四位法官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法官们通过真实案例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同学们结合自身经历及所学专业,从大学生兼职、假药劣药致人损害、拖欠农民工工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与法官们展开热烈的互动,法官们都一一进行了解答,并为同学们提供了可行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此次实践教学活动是人文管理学院积极响应国家宪法日的号召,也是与咸阳市中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合作的有益尝试,加深了同学们对理论知识的学习掌握,明确了社会治理的不同方式,对进一步提高同学们法律素养和实践运用能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