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人文管理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联合学生支部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本次活动是教工二支部和学生支部在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指导下,根据学院党委有关安排部署,开展的常规学习活动之一。
根据学院党委书记马真同志指示,要求二支部教师党员和学生支部党员认真学习、研读新一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条例》要求作为日常工作、生活的指向标,要根据党章严格要求自己,以近年来发生的党员违纪事件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堵漏洞、防断层,守好高校教师党员的底线。
本次学习的主要内容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的是什么?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哪些?如何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什么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留党察看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对于受到处理的党组织中的人员,应如何处理?通过相关内容的学习,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纷纷表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要深刻学习并领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并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持在学习中执行、在执行中学习,努力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好执行好。
(2024年6月14日 人文管理学院来稿 文/李秀芹 审核:马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