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职’点迷津 职场有道”(二十六)——26届毕业生注意啦!毕业倒计时,这些事可别忘啦~
来源:人文管理与外语学院 作者:人文科学系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4-28 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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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将至,毕业临近。2026届毕业生在离校前,需认真完成就业协议签订、档案转递、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关键事项,这些工作将直接关系到大家顺利入职、升学及后续发展。现将毕业前必办事项整理如下,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平稳完成毕业各项流程。

三方协议签订流程

毕业生收到工作offer→在学校就业中心领取三方协议→学生本人签署就业意见→用人企业签署意见

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也称“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书需要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签订之后,需要向所在学校提交一份审核存档并用于办理后续的就业手续。就业协议书是明确签约各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各项信息必须要真实、准确。签订就业协议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一定要进行充分沟通,毕业生和单位的基本信息、档案转寄信息等要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续手续。

1.细致核对签约细节,规范填写妥善存档

三方协议由教育部门统一印制,实行一人一号、唯一对应管理,具有极强的严肃性。协议一经签订、备案,如需更换、重签、改派,必须先将原协议完整交回学校办理解除手续,方可申领新协议,流程繁琐且耗时较长。因此,毕业生务必在签约前反复核对所有信息,避免因粗心失误造成后续麻烦。

签约时需重点核对用人单位全称与公章一致性,协议填写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官方有效印鉴完全一致,名称不符、简称、错写、公章模糊等情况,都会直接导致协议无效。同时务必核实单位档案接收资质:国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具备直接接收人事档案资质;普通私企、民营企业无独立存档权限,档案需统一托管至属地人才服务中心。必须待用人单位完整填写信息、加盖公章后,再提交学校审核盖章。

个人信息填写同样严格规范,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教务处官方专业全称完全一致,严禁私自简写、缩写、错写。所有和薪资待遇相关的口头承诺全部无效,务必主动在协议备注栏书面落实,例如试用期工资标准、转正薪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住房补贴、餐补、落户指标、住宿福利等,提前规避入职待遇缩水、承诺落空等问题。

此外,签约完成后需做好存档留存:签订电子三方协议的同学,务必及时下载完整协议PDF备份存档;签订纸质三方协议的同学,需妥善保管个人留存第三联,长期保存以备后续入职、改派、解约核查使用。

2.明确协议约定条款,理性谨慎审慎签约

三方协议属于制式格式合同,但预留备注栏可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自主协商、补充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学们可将双方确认的关键劳动关系细节写入备注,包括具体入职岗位、报到时间、入职期限、工作地点、薪酬结构、转正要求、岗位职责等内容,明确双方权责,杜绝企业后期随意调岗、调薪、更改工作地点。

签约前必须逐条审阅协议附加条款,重点关注违约金金额、赔付条件、服务年限、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约束性条款。部分企业会设置高额违约金、长期最低服务期、离职限制、行业保密限制等条款,会对后续考研、考公、跳槽、升学、异地就业造成极大限制。

毕业生需结合自身职业规划、备考计划、发展需求综合考量,充分预判签约带来的约束与风险,确认能够承担相应责任后再签字确认,切勿盲目跟风签约、仓促定岗,避免后续出现违约纠纷与经济损失。

3.坚守合法权益底线,遭遇侵权依法维权

三方协议属于法定有效民事合同,受《民法典》正式保护,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均需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履行对应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都需承担法律责任。

若出现用人单位擅自毁约、随意取消岗位、入职待遇与承诺不符、无故拒绝录用、私自更改协议内容等侵权、违约行为,毕业生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依法追究用人单位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求职全过程需养成留存证据的习惯,妥善保存与HR的沟通微信记录、面试记录、薪资福利沟通截图、盖章版三方协议、录用offer、入职通知、培训记录等所有凭证。一旦发生劳动纠纷、违约侵权问题,可凭借完整证据依法维权,通过学校就业中心、劳动仲裁、法律渠道合理解决问题,坚决维护个人就业权益。

1.毕业档案如何规范转递?

毕业生离校前,学校将依据个人实际就业去向,统一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入职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定向就业人员,档案直接转至对应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统一保管;入职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非公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统一转往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暂未就业、自主创业、出国留学的同学,可自主选择将档案转回户籍地人才服务机构存放,也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在原学校暂缓保留档案,最长留存两年。

2.档案私自拆封、自带如何处理?

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毕业生人事档案属于机要材料,严禁个人私自携带、私自拆封保管。

若档案已在个人手中并擅自拆封,将失去档案密封性与有效性,人才机构不予接收存档。需及时联系原毕业院校,由学校重新审核核对档案内全部材料,完成重新密封盖章后,再通过正规渠道统一转递存档。

3. 档案存放是否收费?

全国各级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管理服务全部免费,正常存档、查询、调档等基础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 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方式?

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查询全国各地区正规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服务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准确填写存档地址,避免档案错寄、遗失。官网查询地址:

https://www.mohrss.gov.cn

党组织关系转接:

1.升学毕业生党员

顺利升学的毕业生党员,需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录取院校党组织,按时完成线上转接与线下报到,纳入新学校支部管理。

2.已落实工作单位党员

入职单位已设立党组织的,直接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单位党支部;用人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转入单位属地上级主管部门,或本人常住地、居住地街道、社区党支部。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暂无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可选择三种方式:一是暂时保留在原高校党组织;二是转入户籍或常住地乡镇、街道基层党组织;三是随人事档案一并转入属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统一管理。

4.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

可申请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院系党组织,保留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也可转入居住地街道社区党组织,依规办理出国保留党籍手续,学成回国后第一时间恢复正常组织生活。

毕业后,团组织关系怎么转?

1.升学团员

录取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及时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录取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2.已就业/自主创业团员

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将团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团组织;

单位建有团支部的,直接编入对应支部;无建团条件的,优先转入工作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属地接收困难时,由户籍地基层团组织兜底管理。

3.未升学、未就业团员

优先转入常住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常住地无法接收的,统一转回户籍所在地基层团组织;原学校可最长保留团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由学校统一编入毕业生临时团支部管理。

4.参军入伍、涉密单位

在智慧团建发起转接申请,经省级团委审核后,纳入特殊单位团员库集中统一管理。

5.出国(境)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保留团关系,统一编入出国(境)专属团支部集中管理。

6.延迟毕业团员

学校团委在系统内统一标注,设立延迟毕业专属团支部,实行集中管理,待毕业后续及时完成转出。